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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標準是指由國家標準化主管機構批準,并在公告后需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的文件,除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強制執行的標準以外,一般有一定的推薦意義。
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編制計劃,協調項目分工,組織制定(含修訂),統一審批、編號、發布。法律對國家標準的制定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
國家標準的年限一般為5年,過了年限后,國家標準就要被修訂或重新制定,以跟上世界同類標準的變化和適應人們生產生活的需求。因此,標準是種動態信息。下面是關于國家標準的介紹。
基本參數
我們國家標準代號分為 GB和GB/T。國家標準的編號由國家標準的代號、國家標準發布的順序號和國家標準發布的年號(發布年份)構成。GB代號國家標準含有強制性條文及推薦性條文,當全文強制時不含有推薦性條文,GB/T代號國家標準為全文推薦性。強制性條文是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法律及行政法規規定強制執行的國家標準;推薦性國標是指生產、檢驗、使用等方面,通過經濟手段或市場調節而自愿采用的國家標準。但推薦性國標一經接受并采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納入經濟合同中,就成為各方必須共同遵守的技術依據,具有法律上的約束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將中國標準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DB)、企業標準(Q/)四級。截至2003年底,中國共有國家標準20906項(不包括工程建設標準)
國際標準由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理事會審查,ISO理事會接納國際標準并由中央秘書處頒布;
國家標準在中國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行業標準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法律對標準的制定另有規定,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
制定標準應當有利于合理利用國家資源,推廣科學技術成果,提高經濟效益,保障安全和人民身體健康,保護消費者的利益,保護環境,有利于產品的通用互換及標準的協調配套等。
中國標準按內容劃分有基礎標準(一般包括名詞術語、符號、代號、機械制圖、公差與配合等)、產品標準、輔助產品標準(工具、模具、量具、夾具等)、原材料標準、方法標準(包括工藝要求、過程、要素、工藝說明等);按成熟程度劃分有法定標準、推薦標準、試行標準、標準草案。
截至2003年底,中國共有國家標準20906項(不包括工程建設標準)。中國的國家標準主要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工程建設國家標準的發布主要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
組成
一份國標通常有封面、前言、正文三部分組成。
標準號:標準號至少由標準的代號、編號、發布年代三部分組成。
標準狀態:自標準實施之日起,至標準復審重新確認、修訂或廢止的時間,稱為標準的有效期;又稱標齡。
歸口單位:實際上就是指按國家賦予該部門的權利和承擔的責任、各司其責,按特定的管理渠道對標準實施管理。
替代情況:替代情況在標準文獻里就是新的標準替代原來的舊標準。即在新標準發布即日起,原替代的舊標準作廢。另外有種情況是某項標準廢止了,而沒有新的標準替代的。
實施日期:標準實施日期是有關行政部門對標準批準發布后生效的時間。
提出單位:指提出建議實行某條標準的部門。
起草單位:負責編寫某項標準的部門。
管理機構
中文名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英文名稱: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英文縮寫:SAC
主要職責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參與起草、修訂國家標準化法律、法規的工作;擬定和貫徹執行國家標準化工作的方針、政策;擬定全國標準化管理規章,制定相關制度;組織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負責制定國家標準化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組織、協調和編制國家標準(含國家標準樣品)的制定、修訂計劃。
(三)負責組織國家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負責國家標準的統一審查、批準、編號和發布。
(四)統一管理制定、修訂國家標準的經費和標準研究、標準化專項經費。
(五)管理和指導標準化科技工作及有關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六)負責協調和管理全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七)協調和指導行業、地方標準化工作;負責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備案工作。
(八)代表國家參加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 IEC)和其他國際或區域性標準化組織,負責組織ISO、IEC中國國家委員會的工作;負責管理國內各部門、各地區參與國際或區域性標準化組織活動的工作;負責簽定并執行標準化國際合作協議,審批和組織實施標準化國際合作與交流項目;負責參與與標準化業務相關的國際活動的審核工作。
(九)管理全國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十)負責國家標準的宣傳、貫徹和推廣工作;監督國家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
(十一)管理全國標準化信息工作。
(十二)在質檢總局統一安排和協調下,做好世界貿易組織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WTO/TBT協議)執行中有關標準的通報和咨詢工作。
(十三)承擔質檢總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結構分類
按對象分類
按照標準化對象,通常把標準分為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三大類。
技術標準——對標準化領域中需要協調統一的技術事項所制定的標準。包括基礎標準、產品標準、工藝標準、檢測試驗方法標準,及安全、衛生、環保標準等。
管理標準——對標準化領域中需要協調統一的管理事項所制定的標準。
工作標準——對工作的責任、權利、范圍、質量要求、程序、效果、檢查方法、考核辦法所制定的標準。
按級別分類
中國標準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
國家標準代號
國家標準 GB(含有強制性條文及推薦性條文,當全文強制時不含有推薦性條文)
國家標準 GB/T(全文推薦性,"T"是推薦的意思)
國家標準指導性技術文件 GB/Z
工程建設國家標準 GBJ (現為GB 50XXX 系列標準)
國家職業衛生技術標準 GBZ
國軍標代號:GJB
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分類及代號
標準的制定和類型按使用范圍劃分有國際標準、區域標準、國家標準、專業標準、企業標準.
國際標準由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理事會審查,ISO理事會接納國際標準并由中央秘書處頒布;國家標準在中國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行業標準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可以確定的是,國家標準是中國企業和地方制定標準的基礎和參考。
按行業分類
國家標準:
GB及GB/T國家標準,GBJ 工程建設國家標準,GBZ 國家職業衛生技術標準,GBn 國家內部標準,GHZB 國家環境質量標準,GJB 國家軍用標準,GWKB 國家污染物控制標準,GWPB 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JJF 國家計量技術規范,JJG 國家計量檢定規程。
行業標準:
AQ 安全行標;
BB 包裝行業標準;
CB 船舶行業標準,CECS 工程建設推薦性標準,CH測繪行業標準,CJ 城鎮建設行業標準,CJJ 城鎮建設行業工程建設規程,CY 新聞出版行業標準;
DA 檔案行業標準,DB 地震行業標準,DL 電力行業標準,DZ 地質礦產行業標準;
EJ 核工業行業標準;
FZ 紡織行業標準;
GA 公安行業標準,GH 供銷合作行業標準,GY 廣播電影電視行業標準;
HB 航空行業標準,HG 化工行業標準,HGJ 化工行業工程建設規程,HJ 環保行業標準,HS 海關行業標準,HY 海洋行業標準;
JB 機械行業標準,JC 建材行業標準,JG 建筑行業標準,JGJ 建筑行業工程建設規程,JR 金融行業標準,JT 交通行業標準,JY 教育行業標準;
LB 旅游行業標準,LD 勞動和勞動安全行業標準,LS 糧食行業標準,LY 林業行業標準;
MH 民用航空行業標準,MT 煤炭行業標準,MZ 民政行業標準;
NB 能源行業標準,NY 農業行業標準;
QB 輕工業行業標準,QC 汽車行業標準,QJ 航天行業標準,QX 氣象行業標準;
SB 商業行業標準,SC 水產行業標準,SH 石油化工行業標準,SJ 電子行業標準,SL 水利行業標準,SN 商品檢驗行業標準,SY 石油行業標準;
TB 鐵道行業標準,TD 土地行業標準,TY 體育行業標準;
WB 物資管理行業標準,WH 文化行業標準,WJ 兵工民品行業標準,WM 外貿行業標準,WS 衛生行業標準,WW-文物保護行業標準;
XB 稀土行業標準;
YB 黑色冶金行業標準,YC 煙草行業標準,YD 通信行業標準,YS 有色冶金行業標準,YY 醫藥行業標準,YZ 郵政行業標準;
ZY 中醫藥行業標準,ZC 知識產權標準。
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
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46)掛靠在中國家用電器研究院,主要由標準化中心負責此部分工作。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下設制冷空調器具、清潔器具、通風器具、廚房器具、取暖熨燙器具、美容及其他器具、商用電氣飲食加工服務設備、家用電器布線及安裝、家用電器用主要零部件、家用電器噪聲、家用電器可靠性、家用電器服務、保健和類似器具以及電熱毯等十四個分技術委員會,分別負責相關領域的標準制修訂工作。
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是IEC/TC61/TC59及其分技術委員會和ISO/TC86/SC3/SC5的國內對口單位,負責相關領域國際標準的投票,參與相關的國際會議及國際標準制修訂工作等。
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工作主要包括:(1)國際標準化(2)國內標準化(3)標準化科研工作(4)標準化培訓(5)標準化及相關技術咨詢(6)國際合作(7)標準比對(8)其他行業活動